BOPP合成标签纸的环保法规主要涉及对包装材料、生产过程以及废弃处理等方面的环保要求。以下是一些具体的环保法规概述:
虽然目前没有专门针对BOPP合成标签纸的国际环保法规,但一些国际性的环保协议和标准为包装材料的环保性能提供了指导。例如:
《巴塞尔公约》:旨在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虽然主要关注危险废物,但也对包装材料的环保处理提出了要求。
《斯德哥尔摩公约》:旨在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放,这些污染物可能存在于某些包装材料中,因此也对包装材料的环保性能产生间接影响。
欧盟对包装材料的环保要求较为严格,以下是一些与BOPP合成标签纸相关的欧盟环保法规:
包装和包装废物法规(PPWR):
有害物质限制:扩大包装中有害物质限制,在限制铅、镉、汞、六价铬等重金属的基础上,针对食品接触包材新增了全氟及多氟化合物(PFAS)的限制。
可回收性要求:要求所有包装可回收,并设定了具体的回收设计标准和规模可回收性要求。
减少包装:要求减少包装到确保其功能所需的*低限度,并禁止不需要满足某些性能标准的包装和仅旨在增加包装感知体积的包装。
标签要求:包装应标明其材料成分,以方便消费者对包装废物进行分类。
生产者责任延伸(EPR)制度:要求包装生产者以财政参与的形式参与收集、分类和回收包装废物的成本。
中国对包装材料的环保要求也在不断加强,以下是一些与BOPP合成标签纸相关的中国环保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包装材料的环保性能提供了总体指导,要求有效利用和节约资源,减少包装制品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对塑料包装制品的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产品降解性能、生物碳含量、印刷、标识等提出了具体的环境保护要求。
除了上述具体的法规外,还有一些通用的环保要求适用于BOPP合成标签纸:
使用环保材料:鼓励使用可回收、可降解或生物基等环保材料制造标签纸。
减少废弃物:通过优化设计、提高生产效率等方式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产生。
回收再利用:建立完善的回收体系,促进标签纸的回收再利用。
综上所述,BOPP合成标签纸的环保法规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国际环保协议、欧盟环保法规、中国环保法规以及其他通用的环保要求。这些法规为包装材料的环保性能提供了指导和规范,有助于推动包装行业的可持续发展。